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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在原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营养标准专家委员会基础上更名筹建,主要负责全国农产品营养领域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宣贯实施、跟踪评估及技术咨询等工作,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构建科学完善的农产品营养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与营养健康产业升级,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遵循广泛参与、择优遴选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委员人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农产品营养全产业链公开征集,涵盖长期从事农产品营养基础理论研究、营养品质评价、关键技术创新、生产加工、仓储物流、检测认证、标准研制、推广应用、公共管理服务等方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覆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生产企业、行政监管、检验检测、行业协会等各相关主体。

二、委员条件

1.政策法规素养。热爱农产品营养事业,熟悉农产品营养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及标准体系,深刻理解农产品营养标准化工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需求。

2.专业能力要求。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农学、园艺学、畜牧学、水产学等;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3.标准化工作基础。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与工作程序,热心标准化事业,能够积极参加标委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

4.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来自教育科研机构的人员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单位推荐与任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能够确保一届五年任期内任职稳定。

6.诚信记录。所在单位及个人无科研失信、经营违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7.任职限制。目前未同时在3个及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且符合《农业农村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核,由单位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送时间与方式。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委员登记表(含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彩色证件照的Word版,以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登记表—姓名—所在单位;纸质版登记表同步邮寄至秘书处地址。

3.材料审核。标委会秘书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委员建议名单,形成组建方案后报送农业农村部主管司局审核确定。所有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单位: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联系人:路美明、白雪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旧主楼

电话:010—82105483  15264212365

电子邮箱:lumeiming@caas.cn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版权所有: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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