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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食物营养所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符合A类地区国家线要求。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采取破格复试。

二、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营养所复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或邮件/短信/电话)通知。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营养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不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笔试和面试。

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为确保“双机位”形式,请考生提前准备两个“小鱼易连”账号)。

(三)复试基本程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远程复试由营养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有必要时,将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者电子邮件(yyskjglc@163.com)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

④考生简历及自述(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笔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考生应在4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营养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无干扰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3)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音乐及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营养所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营养所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5)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不得设置虚拟背景。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3.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低于25分钟(考生主动提出提前终止作答的除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口试形式,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外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调剂工作

营养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详见《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公告》。

四、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二)预录取。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其他要求。

1.材料寄送。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寄至培养单位,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3.“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参加考试。

4.“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有序做好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集中组织体检,也不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营养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营养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营养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营养所招生投诉电话为010-82107742;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本办法由营养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5日

版权所有: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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